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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院士是官本位产生的怪胎 |
| 作者:朱蓬蓬 发表日期:2007-10-18 20:54:00 来源:宁海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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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一度的院士增选又要开始了,围绕院士制度的各种话题也开始升温。高等教育研究专家熊丙奇认为,虽然两院都视院士为荣誉称号,但院士的退休制度并不由两院来决定,而是由院士所在的单位决定,这些单位更愿意将荣誉终身制视为实际终身制(据中国青年报报道)。这里我们无意将批判的矛头指向一个个具体的院士本人,院士们对中国科技事业所做出的贡献,是有目共睹的,也是值得尊敬的。但是,如果有人对院士的理解背离了其荣誉褒奖的初衷,甚至有可能成为重新分配科技资源,在小圈子里划分科技势力范围,那绝不是科技界的幸事。因此,讨论院士终身制的关键问题在于:院士称号的社会权重是否被过于抬升了? 长期以来,重视科技发展的观念,在很多地方变成了重视院士发展,这也许是一种善意解读中的偏差,但是,各地各单位越来越关注自己的地盘是否有院士,有多少院士,因为有了院士,才可以使其与本地区本单位的物质利益挂起钩来并产生效益。如果本地区本单位没有院士,就千方百计要产生几个,或者从外地引进几个。只要院士肯来,地方政府和单位可以在住房、家属安置等方面给予方便,每月甚至还可以给予上万元的补贴。 很显然,院士称号的权威化和官本位化,已经在相当程度上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一些地方,以院士的权威和名望,以科学带头人的身份,垄断科研项目、科研课题和科研经费,形成了实际上的科研老板,分配下来的一些课题,不过是打工者的劳动锻炼内容,而相当部分的科研经费被挪做他用或甚至私用。北京学者李隼说,我们的院士称号明明是名誉性质的,但它所享有的社会权威和综合利益,总让人忘记了它的名誉本质。而由于其忘记了他的名誉本质,实际上也就从根本上毁坏了名誉本身。 看来,作为科学发展事业,各级领导干部和两院院士本身,都负有正确认识和贯彻实施的责任。院士,作为一种荣誉,既然是对过去的宣示,那么终其一生的肯定也是自然与合理的。我们不应该使其离开本来只需笑纳的社会的尊重,硬要把他量化为具体的价值,以至于使神圣的科学事业也沾上了不应有的铜臭。当务之急,是让院士的增补工作,远离官本位的怪胎,回归科学本质所具有的神圣。
2007-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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