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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县城区部分区域实施禁止正三轮摩托车和正三轮汽车通行 |
| 作者:宁海县公安局 发表日期:2007-05-11 12:14:20 来源:宁海公安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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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三轮摩托车和正三轮汽车已在全市禁止上牌,可一些挂外地牌照的正三轮摩托车和正三轮汽车在我县城乡道路上却能畅通无阻,不但给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增加了压力,也严重扰乱了城市居民正常的生活秩序,有损城市文明形象。为进一步推进“两城联创”活动,不断改善城区居民交通出行环境,确保道路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结合本县实际,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并经科学论证,向县人民政府建议,在城区部分区域禁止正三轮摩托车和正三轮汽车通行。最近,宁海县人民政府发出通告,在城区部分区域禁止正三轮摩托车和正三轮汽车通行。
禁止正三轮摩托车和正三轮汽车通行的城区范围包括:外环路、沿海南线、兴海路、环城东路、跃龙山路、徐霞客大道、西郊路、环城西路、山河路、中山西路、外环路及上述道路形成的封闭区域。自3月27日起,禁止正三轮摩托车和正三轮汽车在上述道路及封闭区域内通行。通告强调,对违反禁令标志,擅自闯禁的正三轮摩托车和正三轮汽车,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进行处理,对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了告知广大车主、驾驶员,交警大队在宁海电视台、宁海新闻网、《今日宁海》等新闻媒体连续发布《通告》内容,并在禁止区域内设置了明显的禁止通行标牌。
《通告》发布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警力,在城区开展禁止正三轮摩托车和正三轮汽车进城的专项整治行动,对初次闯禁的正三轮摩托车和正三轮汽车进行劝告和宣传,对屡教不改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予以严肃处理。通过宣传发动和集中整治,群众对城区禁止正三轮摩托车和正三轮汽车通行表示欢迎,驾驶员也对整治行动表示理解和支持,目前,城区正三轮摩托车和正三轮汽车进城明显减少,交通秩序大有改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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